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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葫芦岛市公安局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市局营商审批办 发布日期:2024-08-07

 

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务实、高效,依据《关于印发葫芦岛市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葫政办公开〔202410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公开公正为原则,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二、工作原则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本着务实、高效、便民的原则,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一)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实施公开,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发布信息内容真实可靠、公平、公正、客观反映工作实际。

(三)坚持及时准确的原则。信息发布及时有效,满足社会和公众的现实需求,增强公开实效,维护社会稳定。

(四)坚持便民原则。发布信息内容简明易懂、形式多样,方便广大人民群众查阅。

(五)坚持保密例外原则。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不属于政务公开的范围。

三、组织领导

实行统一领导、各司其责的工作机制。市局成立由常务副局长任组长,市局负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相关警种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局行政审批科科长负责协调并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各相关警种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明确具体负责人,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网络信息发布和维护更新等工作。

四、工作重点

(一)坚持主动公开,全面提升政策文件公开水平

1.全面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安机关按照司法行政机关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的指导意见,全面完成对已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系统清理工作,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中集中公开。

2.完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机制。公安机关在全面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同时,建立健全动态更新机制,根据立改废情况,在政府网站及时更新发布。

3.大力开展政策文件收集整理工作。汇集全市公安机关现行有效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积极助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库建设。推动政策文件库与12345热线知识库双向联动,稳步开展智能查询服务。

4.切实落实政策解读工作规范。深入落实《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规范(试行)》,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原则,全面提升政策解读内容质量,丰富解读形式。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实现图解全覆盖。创新解读方式,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葫芦岛”等政务新媒体开展解读,以动漫视频等形式做好重要政策解读。

5.积极开展“三年行动”相关信息公开。集中公开公安机关落实“三年行动”方案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信息,及时发布工作进展、重大活动、典型经验等信息,积极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二)引导公众参与决策,不断完善警企警民互动功能

6.规范政策文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工作。切实落实《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凡应认定为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应当在决策前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拟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应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征求社会意见。拟以市公安局名义印发的,应通过市公安局网站征求社会意见。未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原则上不予合法性审查。

7.发挥服务调查研究功能作用。充分发挥市政府门户网站具备调查征集及调查数据收集分析功能作用,公安机关开展调查研究时,需开展问卷调查、意见征集的,应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调查问卷等,并通过政务新媒体加大推送力度,提高调查研究效率和公众参与度。

8.探索开展政策执行效果评价工作。公安机关原则上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题性政策评价工作,选取公安机关重点政策,通过征集调查、专题座谈、重点访谈、舆情监测、网络问政等方式开展实施效果评价,全面掌握政策执行情况,适时调整政策措施,将政策评价结果和运用情况向社会公开。

(三)增强服务质效,充分发挥惠企便民作用

9.推进惠企强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积极应用数字技术对企业信息和政策要素进行精准匹配,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探索建立直达政策分解发布工作机制,提炼政策核心条款,明确办理单位、联系方式、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直达企业群众。

10.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在市公安局网站及时更新发布公安机关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市公安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指导作用,开展抽查检查,杜绝事项目录与公开内容不一致问题。

(四)推动诉求办理,努力提高群众关切回应实效

11.加强诉求办理平台建设。提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上平台诉求办理能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及时掌握群众反映的共性问题,推动相关单位研究制度政策措施。

12.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制度,全力提升办理质效。强化办理答复合法性审核流程,确保办理答复合法准确有效。降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发生率,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合理信息需求。

13.发挥政府信息公开联系电话作用。公安局网站要准确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联系电话,有专人负责接听群众来电,在解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的同时,重点加强对政策咨询类来电的回复。

(五)优化平台功能,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14、提升政府网站能力水平。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科学调整栏目设置,规范信息发布格式体例。持续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发展,探索在政策发布、互动回应、辅助决策等方面的创新应用。

15.强化政务新媒体管理。准确把握政务新媒体发展面临的新形势,严格落实管办责任,加强政务信息梳理、分类、提炼、精简,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适宜移动端传播的新形式予以展现,做好互动服务。

16.做好电子版政府公报发布。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网络渠道,做好电子版政府公报发布。坚持定期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主动公开文件,为市政府编制公报提供内容保障。

17.务实推进实体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依托公安机关政务服务大厅,结合工作实际,建设实体政务公开专区,为基层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解读等服务。

(六)持续加强监督考核,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18.严格落实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公开前各项审查程序,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坚持落实“三审三校”、公文属性源头认定及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更新管理机制,定期清理已经过时、失效的内容,避免散乱无序,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

19.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经常性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本部门、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单位经验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听取提升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20.强化工作指导监督。各级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坚持指导与监督并重、激励与约束并重,既要重视监督检查,更要重视日常性指导帮助。加大培训交流力度,重点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相关政策的培训交流。不断完善考核评议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各单位要结合具体工作任务,梳理形成本单位年度工作台账,逐项抓好落实。市公安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在市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组织、扎实推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统一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研究提出改进和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措施,秩序渐进,务求实效。各单位主要领导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要明确专人负责,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按要求及时上报工作情况。

(二)加强培训,注重实效。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领导干部学习和入警培训课程,提升警务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年内市局至少组织一次由相关警种部门参加的政务公开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切实提高培训效果。

(三)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市局行政审批科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监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市局考核办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根据新形势科学设置分值权重。市公安局将按照上级要求将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落实情况纳入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葫芦岛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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