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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葫芦岛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通过市公安局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载体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全年市公安局网站共发布信息590篇。全年公安微博发布信息3866,其中原创信息364条;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1208,其中原创信息1070篇;今日头条全年发布信息67条;百家号全年发布信息6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健全完善政府信息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全面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本年度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上年度结转0件,全部办结。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10件,其中,予以公开3件,部分公开3件,无法提供2,不予公开2件。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制度。为规范公文发布,对拟以葫公发名义发文的,要求报送单位上报待拟稿时必须对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认定提出明确意见,并且在正式印发的公文上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予公开”等标识。共制发葫公发文件399件,公开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调整优化市局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设置。按照统一版式开设“政府信息公开”等5个子栏目,集中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共完善网站栏目3个,明确规定时限更新的栏目1个。目前,共有32个新媒体账号正在运营,其中有10个微信订阅号、1个微信服务号、10个政务微博、2个今日头条号、2个百家号、3个抖音号、1个快手号、1个微信视频号、1个哔哩哔哩号、1个小红书号。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基础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个,配置专职人员2人,兼职人员3人。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坚持“谁提供、谁审查,谁发布、谁审查、先审查、后发布”的工作程序,每条信息上网前必须填写《葫芦岛市公安局网站申请信息发布备案单》,确保市公安局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安全、平稳运行。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2次,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次,接受培训人员41人。四是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市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每季度定期对所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年内,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和省厅行政审批处通过日常督导、现场检查、网上检查等方式持续推动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03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77.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1.申请人逾期未按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步,但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落实标准不高的问题。如工作人员业务不够熟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够规范;公安机关警种部门多、业务工作多,存在相关工作人员对新媒体相关制度不熟悉的现象,仍然有擅自注册新媒体账号的风险。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继续着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业务人员技能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公安信息公开力度、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落实。还要加强对新媒体账号的监管工作,提高各级运营人员的工作意识,严禁擅自注册新媒体账号,严禁出现对发布信息内容不审查、不注意的情况,以及保证按时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市公安局收到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符合不收费标准,本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事项信息处理费。

【责任编辑:纪鑫】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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