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关于疏解城市交通拥堵提案》第20220010号提案的答复
傅刚委员:
您提出的建议关于疏解城市交通·拥堵,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基础设施,对市内主要道路上的斑马线安装行人通行指示灯,做到人、车按灯通行,杜绝人车抢行。
葫芦岛市公安局在今年即将开展的公路安全生命防护“636工程”建设项目中,根据聘请的交通组织设计团队设计意见,对我市城区内具备人行信号灯建设条件的路段、路口设置过街人行信号灯;对建设信号灯后可能形成新的交通拥堵点的暂不建设过街人行灯。
二、加强幼儿园、学校接送车辆管理,在高峰时段道路中间临时设置导帽,严格禁止随意调头。
葫芦岛市公安局在全市共设置了助学岗40处,投入警力57人。每天分早晚两个高峰期,上午从早7时至8时30分。下午从2时30分开始至晚5时30分撤岗。今年我们将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继续加大警力投入和管理力度,确保学校附近公交站点周边停车秩序良好。
1、组织各属地交警大队与辖区学校密切沟通协作,及时掌握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特别是门口道路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栏等设施不完善、不规范问题;按照“一校一策”、“一园一策”要求,通过优化交通组织、强化停车管理等措施,缓解学校门口集中接送交通压力。
2、因校制宜,在交通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上学高峰期和晚高峰可将学校前的路段设为单行线,同时设立下车点,下人后车随即向前开走,不准掉头。对需要设置临时导帽的学校门前道路,设置临时导帽,阻止车辆随意越线行驶、掉头,引导交通。
3、加强巡查执法频次,有条件的,在学校门口安装视频监控,对乱停乱放、随意掉头、转弯,车辆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实行拍照和罚款。
4、因地制宜,合理设置临时停车场。合理考虑在部分学校附近利用现有场地改造成临时停车场缓解上学、放学时段接送学生的家长停车难问题。
5、协同城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周边商铺和摊贩的整治。城管部门要对校园周边的商铺和流动摊贩进行专项整治,加强管理,杜绝占道经营,确保道路畅通。
三、对市内新开道口及时设置交通信号灯,防止车辆随意交汇通过增加安全隐患。
四、提倡错峰出行,调整中小学、幼儿园上放学时间。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号召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在高峰时段出行。出行尽可能选择公共交通方式,提高公共交通分担率。
五、加强各支路的规划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支路规模。
葫芦岛市住建局将加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民群众出行环境作为重点工作。建议中提到的关于加强各支路的规划建设的问题,将根据相关规划内容,开展道路建设计划编制工作,积极争取建设资金,逐步推进城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规划建设工作的逐步实施,我市的城区道路建设水平将得到一个较大提升。
六、应做好立体交通的科学规划设计。按照现行葫芦岛市城市总体规划,我市城市路网规划以方格网为主,规划形成“四纵五横两半环”的城市整体骨架路网格局。市公安局将积极配合市住建局和市自然资源局做好立体交通的科学规划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