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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建议

关于对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强我市公安交警执法监督的建议》第7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交通安全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8-26

殷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公安交警执法监督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推进全市公安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市公安局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抓好交管部门规范执法工作:

一、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高规范执法能力。认真组织民警学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紧盯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短板弱项,不断强化民警现场处置、调查取证、程序意识等方面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庭审旁听,不断增强民警法治意识,提升队伍规范执法办案能力。

二、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完善执法考评机制。扎实强化公安交管部门执法内部监督管理,组织纪检、督察、法制部门互相配合,对执法活动实施全流程、全要素监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制监督员的社会监督作用,重点加强执勤执法、警容风纪等方面的监督。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强化日常考评工作,实行实时动态考评机制,随机抽取卷宗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坚持日清、周报、月结,提升考评工作的客观性、准确性。狠抓日常案件审核审批,各级法制部门严格各类案件的审核审批,严把案件质量关,从源头上减少执法问题发生。

三、加大倒查追责力度,倒逼提升执法办案质量。为防止执法不公、执法不严、人情案、随意执法等问题的发生,交管纪检督察部门采取明察暗访、现场督导检查、核查群众投诉举报等方式,对履职不力、执法不严、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究问责,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责任编辑:纪鑫】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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