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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建议

关于对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规范市民文明养犬的建议》第7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8-25

于洪连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规范市民文明养犬的建议》已收悉,市公安局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牵头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养犬热逐年升温。犬类在给养犬人带来生活乐趣的同时,环境污染、扰民、伤人等问题也随之而来,既影响市民生活,也损坏城市形象。市公安局始终把犬类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点民生实事,将文明养犬工作纳入重点工作,不断加大不文明养犬整治力度,牵动相关部门做好《葫芦岛市养犬管理实施办法》落实。

一、狠抓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社会宣传、媒体宣传作用,加大对文明养犬、养犬办证、遛狗牵绳等方面宣传力度,引导市民进一步提升依法文明养犬意识,倡导文明风尚、养成文明习惯、形成文明自觉

二、狠抓规范管理。加强对养犬重点管理区、重点时段巡逻查控工作力度,对不拴犬绳遛狗、不清理粪便等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劝阻,加大对饲养禁养犬只、公共区域养犬等违法行为执法检查力度。同时,积极推行养犬登记制度,规范犬只管理。

三、狠抓专项整治。针对造成恶劣影响的不文明养犬行为,严格依据《葫芦岛市养犬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了依法依规处置,以法治的“硬约束”促进文明“软实力”提升。

【责任编辑:纪鑫】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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