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老城区交通拥堵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著我市经济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加,道路拥堵、通行不畅等问题日益凸显,部分城市道路停车资源不足,给交通管理工作带来压力。因此,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将结合我市2022年“创城”工作和城区道路现状积极开展工作。
一、我市于2021年9月18日印发了《葫芦岛市城市停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落实主体责任,住建局作为停车管理工作牵头部门。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将按照《实施方案》职责分工,积极配合住建局等部门尽快出台我市静态车辆管理办法。同时积极配合住建、城市综合执法等相关业务部门精细化规划、设置城区道路停车泊位。
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将依法增设、完善我市城区道路交通设施,同时,加强管理,加大执法、处罚力度,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加强与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协作,强化执法力度,取缔主干道、重点区域、市场周边占道经营行为,规范露天市场及校园周边秩序。
二、市公安局交管部门依据《实施方案》职责分工,结合城区道路实际情况,本着“配建为主、路外为辅、路内为补”的原则,对道路及两侧具备设置条件、符合《设置规范》的公共用地,最大限度的施划停车泊位,尽量满足广大市民的停车需求。特别是针对住宅小区、医院、商场、学校等重点区域路内停车泊位的规划、设置,因地制宜,科学管理,采取路内限时停车、即停即走等措施。
三、加大文明、规范停车宣传力度。交管部门将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条幅及“五进”等方式,或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形式,大力宣传规范停车、文明停车,使广大居民自觉形成规范停车、文明停车习惯,打造安全出行、绿色出行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