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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建议

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重新设定相关道路限速标准的建议》第6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7-14

王丽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新设定相关道路限速标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孙亭副市长高度重视您的建议,要求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分管交警工作的局领导张国成同志带领公安交警部门要认真阅研,拿出针对性措施,确保建议中提到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公安交警部门认真研究了您的第60号人大建议。

按照市政府报告中提到的“在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项目中,担负的狠抓公共安全,坚决遏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这一目标任务要求,结合《2019年市公安局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公安交警部门为有效预防海韵路、建兴高速路段交通事故,按照沈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设计方案建设了区间测速。其中限速值标准为交警支队按照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葫芦岛市公路勘测设计院设计图纸中设计时速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最后,十分感谢您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以及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交警支队将按照2020年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公安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不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充分发挥科技管理交通的智能作用,把服务与管理,人工与智能有机结合,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安全畅通的道路环境,为我市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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