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市人大代表建议

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在信号灯路口增设分向行驶车道指示标志牌的建议》第5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7-14

刘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信号灯路口增设分向行驶车道指示标志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孙亭副市长高度重视您的建议,要求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分管交警工作的局领导张国成同志带领公安交警部门要认真阅研,拿出针对性措施,确保提到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公安交警部门已经于去年开始对我市龙湾大街全线及市区主要路口开展了指路标志和分车道提示标志建设工程。通过前期向政府争取资金和规划建设,2019年全年在龙湾南大街CBD海逸南路口至龙湾大街锦葫路路口建设了分车道提示标志杆、标志牌及辅路右转提前指示标志110套,在我市南门岗、大桥岗、纺织厂路口、天化街与抚民路交叉路口等主要交通节点设置分车道提示标志杆、标志牌11套。建设范围已经将我市单向3车道以上(含3车道)道路的主要交叉路口基本规划入内.个别主要路口无法满足建设要求,交警部门将在后期积极协调城建部门进行改造和完善设计。

交警部门对我市市区的道路标线每年都进行全面排查和梳理,针对标线不清问题进行重新施划,近几年,我市城区标线的施划年均达到5万平米以上。个别路口及道路因路面破损严重,导致路面标线不清等问题,交警部门也积极沟通相关单位对破损路面进行修复。

2020年,公安交警部门将对我市单向3车道以上(含3车道)道路路口和两条车道路口设置非直行左转和直行右转车道路口进行排查梳理,在地面标线施划过程中增加导向箭头数量和施划距离,解决因岗区排行车辆过长导致无法提前预知车道行驶方向的问题。

最后,十分感谢您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以及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深知,我们的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措施,不断强化管理、创新举措,营造更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责任编辑:公安局】  【关闭】

主办单位: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业务指导:葫芦岛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承办单位:葫芦岛市信息中心
 辽ICP备:2023002539号 辽公网安备21140302000082号
信息维护:0429-3170032 网站群系统维护:0429-3122266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4号 邮箱:hldsgajysspb@sina.com

  • 葫芦岛市政府网站群
  • 党政机关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