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锦葫路道口至疏港路机动车禁止违章行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孙亭副市长高度重视您的建议,要求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国成同志带领公安交警部门要认真阅研,拿出针对性措施,确保建议中提到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公安交警部门认真研究了您的第131号人大建议,认为您提出的问题客观存在,相关建议切合实际,操作性强。我们针对您提出的情况组织专人到现场勘察,并进行研判论证。综合您的建议和上级公安机关要求,研究制定了如下工作措施。
锦葫路该路段为船厂众多职工上下班必经之路,早晚高峰车流相对集中,为避免周边各种交通事故发生,公安交警部门目前正在使用葫六线4公里100米处(山城露园西侧路口)视频球机抓拍逆向超车、右侧超车、违法标志标线等违法行为,已初显成效。下一步,公安交警部门将积极与供电部门沟通,恢复山城露园门前超速卡口供电,坚决打击超速行驶、逆向超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我们将加强早晚高峰现场巡逻管控力度,通过非现场抓拍、现场管控双管齐下,进一步降低车速、压低事故、遏制各类交通违法发生、减少该路段交通安全隐患,确保该路段行人车辆通行安全顺畅。
我们深知,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重道远,我们的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措施,不断强化管理,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
最后,十分感谢您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以及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会积极推动相关工作,切实做好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敬请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