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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

建昌县公安局推行“夜警务”机制护航“夜经济”健康发展

来源:社区警务支队 发布日期:2024-07-09

近期,建昌县局立足辖区夜间治安特点,因时施策、因地施策,自觉融入夜间经济发展布局,从巡逻防控、安全管控、维护秩序、优化服务等方面入手,采取四项“夜警务”机制,加强辖区“夜经济”治安管理,当好群众“守夜人”。

一是推行“闪烁警务”,强化高等级巡控模式。县局整合巡特警、属地派出所、机关值班警力,聚焦商圈、夜市、摊点等重点区域,动态设置巡区、必到点和停靠点,实行白天定岗定责,夜间整合交叉,巡特警无缝串连的巡控模式,各巡逻组之间密切联动,协同作战,遇有重大案事件情况,迅速聚拢优势警力,快速处置。

二是推行“清源警务”,最大限度肃清风险隐患。县局联合城管部门对“夜经济”及周边治安要素开展集中摸排,最大限度减少不安全因素。加强对经营场所的安全检查,与经营主体逐一签订安全责任书,指导做好内部安全防范,防止发生公共安全事件。

三是推行“守望警务”,优化“夜市经济”治安环境。县局加强与城管、市场监管、卫生、商圈物业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明确夜市摊点经营时限,共同维护夜市排档区域的综合治理与治安防范工作。针对夜间烧烤摊、昌盛广场等人员密集、治安隐患、矛盾纠纷易发等特点,在巡逻中,民辅警化身“宣讲员”,采用口头提示、发放图文宣传单等形式,同步开展防诈、防骗、防盗抢、防火灾等宣传,做到提醒就在身边,警示就在眼前,有力提升广大群众在夜间娱乐活动中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意识。

四是推行“赋能警务”,全力服务保障“民生工程”。明确执法检查重点和频次,杜绝“无目标”“干扰式”检查。积极倡导文明执法、柔性管理,对经营主体初次违法违规行为,慎用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措施,提高和保护业主规范守法经营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在古城夜市、新区夜市、农贸市场夜市安装全覆盖、无死角的监控设施,精准预警。

【责任编辑:纪鑫】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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